“有没有文化和那个地方会不会变成正街,是完全不相干的两码事。他家那个地基我知道,外公提到过,我也路过好几次。那个地方离现在的菜场有四十几米的样子,我们杜格乡才多大啊,不管是扩建还是重建,菜场会变得那么大吗当然,建好了的话,那个地方的门面和房产倒也能值四万块,可是,对于我们家来说,并不划算。四万块要是拿去做别的事情,能够赚得更多,何必要投在一个利益不大的地方呢”胡铭晨头头是道的说道。
其实胡铭晨深知,那个地方建起来了,不止值四万,卖的话,十来万没什么问题,可前提是十年之后。
因为在胡铭晨的记忆中,那个地方是等十年后又建起了一条七八十米的小街,才渐渐热闹起来的,之前的很长时间,都是冷冷清清。
所以在胡铭晨的眼里,这笔买卖很不合算,四万块钱,十来年的时间,只产生一倍半的利润,简直就是投资的失败。要是放在别的地方,别说一倍半,就是十倍二十倍,胡铭晨也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九十年代末期,还是最好做生意的时期,这样的黄金机会,一旦错过就不再有。
“那......就不合作了我怎么觉得你大外公说的也不是那么离谱呢。”胡建军还是有点不甘心。
“爸爸,那大外公怎么不说花钱修卖牛马的那个地基呢那个地方好像更大更宽敞哦。”胡铭晨换个思路问道。
“他说了,那个地方又脏又臭,平时没什么人,只有赶场天才会有点人气。他都有点后悔当初花一万多买那个地基了呢。我也觉得那个地方不好,要让我在那个地方修,我也不会干,臭烘烘的,马屎牛屎猪屎到处是,过路的人都不愿往那边走,修来干什么啊,住人都住得不舒服。”胡建军对胡铭晨提到的这个地方很是不屑,嘴里对那个地方一点兴趣都没有。
“爸爸,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和大外公商量一下,他不是后悔买那个地基吗你干脆和他讲,你花两万块将那个地基买下来,到时候他就可以用这两万块在菜场后面那个地方修房子。”胡铭晨促狭的笑着出了个主意道。
“你是不是疯了那个地方有什么好,还两万块,一万我都嫌多。你没听到我刚才说的话吗那个地方简直就是没法住,更别提做生意,脑子进了水才会买那个地方。”胡建军顿时就抗拒的反驳道。
“爸爸,有些时候,大家都觉得是垃圾的地方,其实就有可能是一块宝地。反过来,人人都觉得是宝地的,极有可能是个坑。你就信我吧,难道我还会坑你吗”胡铭晨不以为意道。【啃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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