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赶来的雇佣兵,足有两百之多。
这样的规模,显然是好几支分队叠加,或者是隔壁外围山内埋伏的分队,战力十足。
瞧见这一群雇佣兵到来,秦风踩灭烟头,站在黑暗之中,嘴角露出一抹讥诮的弧度。
为什么说他最擅长丛林战?
因为他可以完美利用山林中所拥有的一切。
山有猛虎,有饿狼。
尤其是饿狼。
这是一种极致敏锐的猛兽,它们的个体实力强大凶狠,但更可怕的是,它们有着极高的智慧。
一头狼不可怕,但一群狼,却是极致的可怕。
它们有着最敏锐的嗅觉。
此地爆发战争,血流成河,即便隔绝了好几公里,山中的饿狼也一定能够闻到,尤其是方才,秦风给了这支小分队开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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