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皇上自登基以来对反清的文字就相当重视,这几十年来不知掀起了多少桩文狱,别说汉人了,就是满洲人也不少叫文狱砍了脑袋,自个别因为这事再惹上什么麻烦。
眼珠子一转,回到前堂拿起马秀才递交的“罪证”认真翻看起来。
如果单是将字典某些字的顺序颠倒一下,倒真不是什么大事。
读书人图个方便的事,没必要小题大作。
先看序文没啥问题再往下翻,结果翻到第十页,穆县令发现了大问题。
原来林秀才在第十页告诉读者什么叫做避讳,就是遇到了本朝皇帝人名的时候,必须要少写一笔。千万不能写全,写全了就叫犯讳,轻则丢了功名,重则是要杀头的。
比如写雍正二字,可以写作允正。
林秀才在第十页完全是好心提醒读他字典的人,问题是你自己把这六个字儿完完整整地写在字典里了。这不是明知故犯?
实属双眼无珠,天良丧尽!
于是立即命人缉拿林秀才,同时将此重大案情上报永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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