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联球员的肖像权,是否应该分一半给俱乐部?然后俱乐部利用自身影响力回过头来帮球员拉更多的商业广告,形成良性关系。
球员有经纪人,可这只是足球层面的经纪人。是否可以像好莱坞大明星那样,除了有经纪人之外,还要有经理人?
俱乐部是否可以成为球员的经理人,利用自身俱乐部品牌以及球员形象来完成商业肖像方面的运作?从而获得衍生收益?
足球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赚钱能力实在是太差了。遇到点经济危机,别说小俱乐部了,豪门俱乐部都活不下去,抗压能力太弱了。足球比不过美国的nfl和职业拳击,创造利润的能力连nba这种三流比赛都比不过。
周不器作为世界级的大商人,他既然参与进来了,就有必要做出一点划时代的创举出来。弗洛伦蒂诺为什么在欧洲足坛影响力那么大?不仅是因为他是皇马的主席,也是因为他开创了足球的新商业模式。
制定了规则,就可以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这对周不器这个身处欧洲的外国人来说,至关重要。
“周!周!周不行先生!”
“啊?哦,声明一下,我叫周不器。”
这个发音让老外很吃力,梅根·福克斯重复了一句,“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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