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双丁,免四成秋粮。
添三丁,免六成秋粮。
添四丁,秋粮全免。
这里的全免,并不代表不用交粮。
作为服刑的罪囚,开垦出的田间产出的所有粮食,必须全额上缴。
地方监官会在他们上缴了粮食后,留下一部分,每个月发给他们十二分之一,充作口粮。
带家眷的罪囚,相当于一定程度的自由民。
除了要受地方监官监管外,也不允许离开服刑的乡里,其他的地方监官并不多问。
待到罪囚添丁,上缴给地方监官的粮食就可以跟着减免。
一旦有罪囚家中添丁四口,需要上缴的粮食就会全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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