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每天多走两步,末末迟早习惯用两脚走路。
想当年,他用背带拴着四个娃,溜娃景象浩浩荡荡。但四个娃爬行时间不长,很快都会走路了。小麦虽然一开始走得不稳,但因为爸爸牵着手的时候比较多,也很快摆脱了爬行。
所以,关键在于……
末末把爸爸的手臂拉开了。他退得远远的。他身子一纵,自己的小胳膊缩了起来,整个身体好像荡秋千一样,悠荡了一个大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那四个加起来,都没有一个末末皮!
他根本不需要走路,都能找到无数乐趣。
这孩子有着小米当初的饭量,却没有小米当初的体型,怎么可能不皮?多吃进去的能量本该转化成体重,却被他一分不剩地消耗掉了。
这皮孩子还很乖巧,虽然不是事事听话。大人们商量事情的时候,他在现场绝对不哭不闹,只是安静地听着。小朋友也有自己的判断力,知道什么场合可以尽情胡闹,什么场合不行。
豆子以前试探着作死,这一只末末绝对不试探。想要干嘛,不能干嘛,观察得差不多了,直接莽上去。
有时候兰泽觉得,这只熊孩子是不是该修理了……他都找不到合适的角度。久而久之,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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