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安排有个好处:根据行业鼓励政策,本行业的公司和从业人员可以免所得税;如果挣到的钱在小公司放到年底,等着分红的话,分红属于资本获利,不能免所得税。一毛钱的分红都得依法抽税。
交出去的税金总额少,等于到手里的钱能多一点。这样一来,王小二和兰泽可以少交所得税。
按照妖精设计的规则,王小二算了一下,觉得自己不亏。
当时兰泽几乎掏空了身上所有的钱投进公司。
王小二找每一个熟人三十五十、三百五百地借,用来给小公司注资。反正他熟人也多。周围人被他借遍了。包括兰泽也借了他不少,把吃饭钱都掏给他了,自己只能吃政府发的失业救济食物券;后来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最后居然被他凑到了和兰泽一样多的钱数。
然后妖精随手掏了点零用钱。
只能表扬卫妖精出钱还算比较含蓄,只占了34%。
如果所有该发出去的钱,都留在公司账上——比方说那俩人不好好签合同,给兰泽的设计费压价;或者兰泽和卫大妖精合伙胡来,少发了王小二的工资;到最后分红时候,最占便宜的,只有卫妖精这个啥正事也不管的人。
小二哥以公司名义发来的《致股东函》,主要内容就是,公司要掏一大笔钱付给设计师了,各位股东都来批准一下。王小二本人的签名,已经很有诚意地附在末尾。
兰泽从头到尾检查这份文件的功夫,“衞瀚揚”三个龙飞凤舞的繁体字已经无声地出现了。看来卫大妖精压根没看,第一时间直接签了。他这签名还挺气派的。他签名的场合多,练出来了。
兰泽在手绘板上一笔一划写上“蘭澤”。作为签名防伪,笔画多一点的繁体字比较帅,再说“澤”字里面,可是“网”罗了“幸”运的。
三个股东里面,王小二的签名写不成繁体字。他那三个字,连甲骨文都和现在字形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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