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是狼的下巴被他撕了下来,上面连着一大块皮肉,冬毛正厚,看上去像是把狼头撕成了两半。
狼爪正拼命地扒他的袖子。
兰泽脑子都是蒙的。趁着狼已经没本事咬他,抓着喷血的狼头就往地上抡,往墙上砸。
边砸便往门洞走。果然,外面还有两三匹黄狼正在门洞边上探头探脑。这下后退不及,个个被溅了一脸血。
兰泽往院子里一看,七八只狼,或站在院墙里,或蹲在墙头上,正在外面等着他。
他揪着狼头的右手都僵了,那只狼被血润湿了大半,软绵绵地挂在他手上。
兰泽只觉得脖子后面的寒毛都竖起来了。这是他看见的。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少狼?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逼迫自己镇静。
从逻辑上说,如果他能做到手撕活狼,那就说明这些动物的实力不行。虽然手撕的机会未必再有,但是,他才应该是最可怕的动物!
嗯,这个逻辑很合理,把他自己说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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