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掉狼尸的时候,他已经不紧张了。至于害怕,面对这些有组织有纪律还爱吃肉的野生动物,正常人怎么可能不害怕?所以他一直在往主干道的方向走。
又走了一段之后,他终于发现了一件极端不愉快的事。
他全身都是血。
刚洗过的衣服,才隔了一天,全都弄脏了!!!
现在这个时候,他浑身是血,身披亮闪闪的铝箔塑料纸,没吃早饭,也没刷牙。独自走在无人的寂静野外,表情诡异,搞不好脸上也沾了血。
从哪个角度看,这形象都不是正常人。
兰泽多日以来,走的是远离人烟的老旧乡间路网,离主干道的直线距离足有几十公里。如果不抄近路的话,怎么也得走到傍晚才能到大路边上。
但是在那之前,考虑到他带着一身血冲进休息站给过路人带来的冲击力……他还是理智一点比较好。
他查看地图,他脚下的道路是一条灰色的细线,并入另一条灰色细线之后,在稍微偏离主干道的方向,前方有条岔路与河流擦肩而过。
地图上是这么显示的。但是具体距离有多远,从岔路到河流好不好走,他一点也不知道。
地图上的这些毛细血管般的道路虽然大部分还能通行,实际上已经属于文明遗迹了。——“前聚变”时期的文明,历史学者已经这么称呼二十世纪后半到整个二十一世纪的“近代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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