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的兰纾,确定无疑,马上就可以享受到11岁卫瀚扬的当众打屁股待遇了。
所以孩子妈(男)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兰纾的第一个案例中,伤人属于间接非故意。他上课时间突发奇想,把隔壁桌同学的鞋子扒了下来。
老师事后问他为什么不用自己的。他说:我的鞋还穿呐!
这充分体现了精致利己主义者的龌龊内心。
排放完毕他把鞋子放回原处,同学又穿了回去。下课跑跑跳跳,导致这个同学滑倒劈了个叉……
小麦难以置信:“摔一跤能受这么多伤?”
兰泽瞟他一眼:“……扯着了。”
现在受伤的孩子住在校医务室的病房里静养,暂时还无法独立行走。
第二个案例中,同班女孩子还在市里住院,兰纾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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