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这一查,就查了两天多。
向兰泽汇报结果的时候,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知道这是个小问题。但我真的查了所有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历年案例。听我跟你慢慢解释。首先,】
兰泽:【??】
【童校阶段不强制住校,年满十一岁必须依法住校,过集体生活。】
【这我知道。】
【嗯。我看到的案例里,在国外接受教育的孩子年满11周岁,父母逾期不送回国内的,教育部派人接回。】
【这些我也知道。你别慢慢解释了。兰纾在大学城还能住多久?】
【一直住。】
【??】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