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忽略几岁大的小时候一起玩过。他们属于多年不见真人,“神交已久”的交情。一见如故。
直到末末抓住了霄霄的银灰色发髻,
末末乐得不行。这个颜色就好像是亲兄弟的证明。一下子,霄霄就成了他最亲的哥哥,超过了同一个妈的小麦。
霄霄为了夺回发髻,差点没和他打起来。
可惜末末头上没抓手,这架不好打。
“我说呢。你为什么跑这么远吃饭。”老爷子看到又来了一个孙子,“霄霄外柔内刚,也是不错的孩子。要是能再练练就更好了。”
“爸,要不您去劝个架?”兰泽提议。
跟文弱书生霄霄相比,末末就和土匪差不多。霄霄急了,他还在乐。
“不去。”老爷子看得清楚,“他俩闹着玩呢。我去劝架,两个一起怨我吧!”
“您……”兰泽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能打过末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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