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泽觉得,有点好玩。
这帮孩子不管到底几岁了,但看他们脑子开窍的机灵劲,绝对不可能只有十一岁。
兰泽回忆自己的十一岁。貌似……是他的并校大旅行。那是他人生的分界线,之前和之后,简直是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
十一岁之前,他好像生活在动物园,日子很简单。饿,觅食,揍人……打不过就咬。反正老师拿这种单细胞小孩没办法。
之后,他好像进化成人了。开始用脑子的结果之一是,他变成了一个热爱和平的人。倒也不是不打架。要是把连蒙带吓唬都算上,名义上也打了不少。
随着他的朋友越来越多,发生点什么意见分歧,再正常不过了。拳拳到肉就越来越不合适了。
反正小时候的同学,多年之后也很少有人敢招惹他。到了现在,除了王二哥,没有任何人和他保持联系。
兰泽忽然觉得,可以理解这些脏孩子的外表伤残。
他们的外伤很可能多半是自己作出来的。
——都是脑子笨的锅。
当然了,笨一点也不是必然导致伤残。如果是胆小又老实的孩子,冒风险的破事说不定能少搀和一点。但这帮嗷嗷叫的小狼狗,怎么看也不像是老实孩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