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锋带着这帮人自然是来印证天朝的存在和天朝的强大的,其实他们带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些,在他们每个人的马鞍后面都绑着一个大大的皮袋子,里面有火枪,也有各种各样大明制造的好东西。
他们之所以全部都是这副打扮,主要还是为了增加印第安部落的亲切感,为此,所有执行任务的锦衣卫密探甚至都泡过了特制的药水,让整个肤色都变深一点,看上去就和印第安人的肤色一模一样。
赵明锋已经带人拜访过很多印第安人部落了,每次都得到了各个部落酋长的热情款待,基本就是吃饱喝足,然后跟人胡扯一通,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他们就这样骑着骏马奔驰与各个部落之间,传递着大明帝国的天朝荣光,将天朝的传说越传越远,越传越真。
有很多印第安部落的酋长甚至跟着他们到了大明帝国兴建的金山城,在那里参观天朝的战舰,观赏天朝的武器演练,品尝天朝的美食,购买各种精美的商品,玩的不亦乐乎,玩的流连忘返。
赵明锋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他甚至感觉自己已经化身为一个印第安战士,在风中奔驰,在风中飞舞,感受着风一样的速度,倾听着风的轻诉。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远离文明,在这片广袤的大陆生活久了,真的会变成印第安人。
这不,前面突然出现一群野牛,赵明锋立即带着所有人打马冲上去,追的野牛疯狂奔逃,随后,他们纷纷举起长矛,用尽全身力气,投向落单的野牛。
”刷刷刷“一阵矛影飞过,几头野牛应声倒地,都不用他吩咐,印第安战士纷纷分身下马,抽出特制的小刀,将野牛摁住,刷刷几刀结束了它们的生命,随后便开始熟练的拆分起骨肉毛皮来。
野牛,在这个时候是北美大草原上随处可见的一种动物,也是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
据后世的统计,北美大草原上的野牛一度超过了五千万头,简直泛滥成灾,而这个时候,整个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还不到一千万,所以,光是吃野牛,他们都不会饿到。
这个野牛的数量并未夸张,据史料记载,为了消灭印第安部落,断绝他们的主要食物,美军从1800年开始猎杀野牛,到1890年,总计猎杀了将近六千万头野牛,北美大草原上野牛数量之恐怖,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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