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正十六年,公元1643年,这一年,在历史上发生了很多大事。
历史上这一年,李自成建立了大顺朝,攻克承天、西安、榆林、潼关,一路势如破竹,直奔大明京城。
历史上这一年,清太宗皇太极逝世,六岁的顺治皇帝福临登基,和硕睿亲王多尔衮摄政。
历史上这一年,名将孙传庭战死在潼关至渭南一线,大明失去了最后翻盘的希望。
崇祯朝这个时候,大明已经危在旦夕,随时有可能覆灭,但崇正朝这个时候,大明却国富民强,即将迎来极盛时期,
这个时候,大明陆军即将拿下整个西伯汗国,可谓无敌天下;
这个时候,大明海军已经集齐上千艘超级战列舰,正准备海上争霸;
最重要的,正是这一年,大明崇正皇帝朱慈炅开始着手改变落后的封建制度,正式推行《大明崇正律》。
正月十六,崇正十六年的第一期《新京报》准时发行,令所有买报纸的人吃惊的是,每买一份报纸还附带送一本小册子,而这本小册子就是《大明崇正律》。
更令他们吃惊的是《大明崇正律》的内容,要不是《新京报》是大明通政使司也就是现在的大明通信部发行的,他们甚至会以为这是有人想造谣生事了。
皇上的权力竟然也要讲规矩,老百姓竟然也有权利,这些虽然在几千年来一直在流传,貌似好像有这么个意思,但是,真正明文规定却从来没有出现过,所谓”民为水,君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那基本上只是说说而已,哪个皇帝还真把老百姓看的比自己还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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