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千,不如我们回老家吧?”孙晴晴忽然小声说道。
她的目的已经达成,完全没有必要停留在这个地方了。
自从她借尸还魂到这个身体上,继承了这个“孙晴晴”的全部记忆,不然她也无法轻而易举地加入丐门商会,要知道这孙晴晴可是经济学硕士高材生呢。
现在的她,从一个小学没毕业就结完婚的女人,变成了一个办事滴水不漏的女强人,完全可以在老家找到一份好工作,继续太平的过上好日子。
她的声音不是很响,但所有人都听到了,众人纷纷看向侯小杰,不知道他会如何抉择。
“大宇救过我的命,他现在倒霉了,我哪能拍拍屁股走人?要走也不是不行,等我们一起把那个黑衣人收拾了再说。”侯小杰说道。
潘宇呼了口气。
“猴子,我觉得孙秘书说的挺有道理的,黑衣人是冲着我来的,你留在这里肯定会有危险,你好不容易才找到媳妇儿,真不如回老家踏踏实实过日子呢。”
“丽丽也是,你要是回了东北,在你师父庇佑下,那黑衣人也不可能杀到东北找你麻烦。还有阿汤,黑衣人针对的是我,不是天门,所以你也赶紧回家吧。”
“傻逼,是兄弟就别磨叽好不好?”侯小杰不爽道:“你之前那么帮我们,现在你出事了我们能走?”
汤家平说道:“就是啊,虽然,虽然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啊,也贪生怕死,但有人要欺负你,那肯定不行的,实在不行咱和他拼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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