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嫁过去没多久,就被自己的丈夫给砍了。然后尸体就用一把火烧了。
关键证据毁灭了之后,老婆的那些巨额陪嫁,一下子就都成了自己的财产了。
这可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如果多娶那么几个有钱人的话,他们那一家子的人都发财了。
有些还不声不响的,给自家刚生完孩子不久的儿媳妇,投了巨额保险。当然受益人,还是那个做公公婆婆的呢。
只要自己的儿媳妇在坐月子期间,一不小心,嗯,“自杀了”,或者是出了什么“意外”,比如说,家里头的电器起火,然后,“一不小心把她给烧死了”,那么,家里头一下子就有了几百万的进账。
这可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死了一个外人而已。
不干的,那不都成了傻瓜?
所以,对于某些人而言,不干白不干,干了还想干。
反正,只要自己家里头有钱了,再去到外头娶一个媳妇来,那不就是轻轻松松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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