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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媛媛以前,还在法律讲堂上面,看到了一个比较奇怪的案例。
说是有一个女的,她得了乳腺癌。然后,是那种治愈率相当高的一期。
她得了这个病之后,她男人一直都拖着。不但自己不掏钱给她治疗。
他还不允许,自己的老婆自己掏钱,给自己治病。
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老婆,天天痛得死去活来。
然后把那个乳腺癌,活生生的拖到了三期。
他就告诉自己老婆,“你都这样了,那肯定是治不好的了。你看咱们家的条件也不是太好,……反正都是死,要不,你就自杀,死到医院里头,好不好?”
“你要是死在那个地方,我到时候,就可以找医院要些赔偿。有了那笔钱,咱们家的儿子以后也能过好日子了……”
那个女的,是个没有自己独立思想,没有什么主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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