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这种高利贷借据都这个原则。
低于五十两的肯定是走投无路,不得不借了续命的,同样背上这种阎王债的基本上也就当牛做马了,这样的人不需要让他们归还,中间的肯定是有一定还债能力,说不定还是有点产业,要不然谁敢借上百两高利贷。
至于两百两以上不看也知道就是单纯的商人做生意,这样的人当然要加利息,只不过按照朱元璋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一本一利,每月最高三分。也就是一个月百分之三,每年最高百分之三十六,到达本金后不得再加,无论多少年就止于一本一利,敢继续加的先笞四十。
如果已经逼债并且多收了,那收到的超出一本一利部分以赃款计,按照数量不同最高杖一百。
这是朱元璋定的。
话说杨佥事可是依法办事的楷模。
有法咱们就得遵守,没有就肯定不能遵守了。
“我觉得你这个数字写错了!”
杨信指着账簿上的黄金五万两说道。
“呃,末将的确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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