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烧身了。
在这片拥挤着无数世家名门,聚集着无数豪门贵胄的土地上,熊熊烈火疯狂燃烧,仿佛一道荡涤一切的火焰怒涛般席卷,将旧时代的渣子们吞噬,让他们化作漫天灰烬……
当然,这有点夸张。
实际上没死几个人,就像乡贤们经常说的,都是乡里乡亲们,杀人这种事情还是超出淳朴的乡民们原则。
至于绑在柱子上抽鞭子,游街或者抽几耳光,乃至于像士绅们喜欢的那样拿个针锥扎几下,这个都是无伤大雅的,地主老爷们过去就喜欢用这些手段来对付佃户奴仆。那么以牙还牙就没什么不对了,拿鞭子抽别人就得有被别人抽的觉悟,拿锥子扎别人就应该想到,终有一天,别人也会拿锥子扎回来的。
这也算是一种因果了。
但杀人就是另一回事了,说到底这些佃户和奴仆,都是一辈子老老实实过日子的,就算原本历史上杀人其实也不多,徽州奴变的记载中多数都是殴打士绅几毙之类的形容。
几毙。
这个形容就很有水分了。
毕竟那些记载都是士绅写的,肯定要渲染一下悲情,对于士绅来说被抽几鞭子就已经很可怕了,这些刁民们踢他们几脚,这就已经可以说大逆不道了,如果真打死了肯定不会说几毙。那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罪恶滔天值得用一本书来记录的恶行,不可能轻描淡写的一个几毙就打发,连这样的记载,都多数用几毙这个词,也就意味着其实最多也就挨几下打。
甚至还有不少记载对那些懂事的士绅,也就是那些争致牛酒诣辕门为谢的,基本上并没有伤害,并保证他们家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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