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为佣兵之前,他就自澳大利亚空勤大队服役,曾经参加过数场秘密任务,甚至还以十多人之力,就全歼了敌国的一个排。
但那时候的战争,是靠最先进的装备,以及手中枪。
即便是发生近身格斗,也只是在小范围的三五个人,浴血拼杀几分钟,就结束了。
什么时候,他见过这种大团体的白刃战啊?
这可是两百人的团体白刃,没有任何的枪械,要想活下来,唯有靠手中刀,把对方砍死!
枪战与白刃战最大的不同,就是对视觉的冲击。
枪战中,人们总能尽可能保持最大的冷静,来判断敌方射来的子弹方位,以及自身该躲在哪儿,才能伺机反击。
可白刃战,人们——有谁会冷静?
说是一群吃人的野兽,在相互撕咬,虐杀,也不为过的。
用子弹杀人,能与用刀杀人的感觉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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