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总夹在肋下吧?
堂堂一大老爷们儿的,却夹着一身女人穿过的行头招摇过市,会被人误以为坏人的。
根据李南方对女士服装的眼光来判断,这身衣服自然不是太贵重。
但也不是打工仔舍得买的。
仅仅是这双鞋子吧,没有个三两千的是别想买得到。
所以李南方能断定,这身衣服的主人,肯定是个小资。
他倒是想把衣服还回去,也听杨逍说起过,这是从连锁酒店对过的医院里偷来的。
可他没法还。
一来是杨逍并没有说,是从哪栋楼的更衣室内偷的。
二来是失主肯定报案了,他这时候再去送衣服,就是自投罗网,要接受法律严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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