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帮的小头目,早十年前,那也是手举砍刀浴血拼杀过的人物。
遇上眼前这种死个把人的小场面,真不至于把他吓到。
可问题是,这场面不应该和他有关系的。
他就是路过的啊。
送一包枪械去市局大门口,那就已经是把后半生的自由赌上,去办这件事了。
现如今卷进了一场抢劫案里面。
还特么和劫匪穿了一样的衣服。
怎么办?
脱下来衣服,大喊一声“我是好人”?
别闹了。
光看那个狠辣的白皮肤女人刚才所做的事情,就知道如果他这里出现意外,那边一定是一梭子子弹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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