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从宋的免役法、到明的张居正改革、再到大顺这边的完成了张居正改革,收税雇人干活减轻徭役,这一切能够推行下去的原因,在于朝廷不是一家公司。
朝廷没有股东,不需要看利润报表。
但东印度公司不行,一月份宣布改革、六月份就发现雇人干活还花钱,远不如封建劳役制省钱,于是出了个补丁:“之前关于免除徭役之政策,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但凡政策,只要有“视具体情况而定”的补丁,那就等于没有。
六月份出完补丁,十月份又宣布改革不包括万隆和巴达维亚地区。
因为英国接了荷兰的盘,真正能管到的地方,也就只有万隆和巴达维亚。
剩下的地方还有大量的封建王公,他们也根本管不到,整个改革也就成了一个笑话。
随后,英国人也延续了荷兰的强迫种植制,只是“变了个模样”。
由原来的村社种植,改为个人强迫种植,规定每个分到土地的农民的地租是240磅咖啡。
恢复了强迫劳役制,每个农民每年应该为公司劳作28天。
英国理藩院做了考察报告后,认为在爪哇的土地政策,应该是政府—农民,两层结构,这样利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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