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中,关于把持行市的法律,抄的是《唐律疏议》。
基本上算是千年前的棍子打现在的人,一杆子抡到西域还是万里佛国的时候了。
如今史世用又把巴达维亚那边的话一传,皇帝自然想到了几年前织工叫歇的事。
不得不把刘钰、刑政府尚书、户政府尚书等几个人全都召见到身边。
李淦并没有单独召见刘钰询问这件事,也没有上来就问类似的事如果发生在大顺该怎么解决。
待人都来了后,转而询问刑政府尚书,如果巴达维亚的事发生在大顺,该怎么判刑、依何等罪?
刘钰跟睡着了一般在那杵着,皇帝不问,他也不说话。或者,他根本没把这件事当个事。
皇帝问刑政府尚书,刑政府尚书便从专业角度先谈道:“陛下,臣以为,此事之首罪,当在糖厂承包者。”
“若在本朝,瞒报人头、拒缴丁税、数额较大,按例当杖八十,追缴欠额。”
“但此事……若真这么办,臣等考评之时,也定会给当地县令安一个‘考核乙下’的差评,基本上这辈子仕途也就到此为止了。若是这般做,糖厂必要倒闭歇业,雇工闹事,必要大乱,这是只知律法而不知变通,实难堪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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