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两个斯坦福毕业的高材生,然后在硅谷有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有人脉、有资金、有关系、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这就拥有了成立一家互联网p2p公司的资格。
可这还不够。
得有担保人。
比如高盛的ceo,比如前联邦财政部长,又或者谷歌的老板,巴菲特、比尔·盖茨这样的顶级富豪,背后还要有合作的银行做背书。
创业公司失败,这是正常的,可是创始人卷款跑路这就涉嫌诈骗了,股东、保人、银行和独立董事们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去给被骗的用户赔偿损失。
因为这样的层层限制和严格监管,导致美国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数量极少,发展了十几年,允许借贷的互联网公司也就几十家。
国内就不同了,p2p的概念在14年传入国内,迅速火遍大江南北,监管得很宽松,两年之内就出现了5000多家p2p公司。
结果可想而知。
这还不算完。
本来大浪淘沙,把那些脏的乱的差的臭的都淘汰掉之后,剩下的这些合法合规的良币就该健康发展推进金融体系的科技化改革了,可劣币死后也要由良币来买单,由良币来承担劣币造成的社会伤害而口诛笔伐。
通常传统银行的坏账率是6%左右,美国最好的p2p公司lendingclub的坏账率可以控制在4%以内。支付宝通过大数据模型分析和自建的信用体系,坏账率只有千分之5,堪称古今中外有史以来最健康、最安全的金融平台,是全球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做得最好的一款产品,却成了最大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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