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六的意思是村设村委员,乡设乡委员,大些的集镇设镇委员。
这些委员直属县令。
有些交通便利的地方集镇规模大的话,可以让县一级的左贰官直接驻镇兼任委员。
不管哪级委员,都要有相应的办公场地。
村里简单,茅草屋一间,或者委员自己家就可以。
乡、镇委员可以给一些资金建个平房什么的用作办公处,这些办公处直属县主官,可配一两名书办、门子、快手、民壮等,但不要超过20人。
左贰官兼任镇委员的地方,另再配帮役、捕役、轿夫、马夫等,不超过40人。
说白了,贾六是要在永平试点建立村、乡(镇)、县三级管理体系。
这其实是明清江南地区的做法,因为江南地区经济发达,商业繁荣,有的市镇人口比其它地方的一个县人口还要多,高达二三十万的都有,如此自然需要官府专门派“命官”驻镇治理。
如县丞驻,主薄驻,典吏驻,级别最高的甚至有五品同知驻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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